上海资信有限公司证券评级业务合规管理制度.pdf
上海资信有限公司
证券评级业务合规管理制度
(2023年1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上海资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合规管理工作,保障公司证券评级业务持续规范经营,
根据国家相关行业管理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合规是指公司及证券评级业务从
业人员的执业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各项涉及证券评级业
务的业务制度和内控制度以及行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
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准则”)。
第三条合规管理应当覆盖公司涉及证券评级业务经
营的各个部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证
券评级业务从业人员,贯穿证券评级业务全过程的各个环
节。
第四条公司树立合规经营、全员合规、合规从高层
做起的理念,以构建并不断完善合规工作框架和制度、实
现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管理和控制为目标,倡导和推
-1-
进合规文化建设,培育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全体证券评级业务从业人员的合规意识,促进公司证券评
级业务持续合规经营。
第五条公司设立合规部门,履行与合规工作有关的
职责。合规部门与公司其他部门、分支机构相互独立,并
设专人担任合规总监,负责证券评级业务的合法、合规性
检查。
第六条合规总监、合规部门工作人员独立开展工作,
并按照规定的独立报告路径进行报告,不受其他部门和个
人的干涉。
第七条合规部门的合规管理责任不替代或者免除公
司其他各部门、全体工作人员所负担或归属的合规责任。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违
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时,应主动、及时向合规总监
或合规部门报告。
第二章合规部门职责、行为准则及履职保障
第九条公司合规部门的职责包括:
(一)拟订公司合规工作的相关制度;
(二)实施合规检查;
(三)检查、评价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
(四)监督、审查公司及证券评级业务从业人员的合规
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备性和执行的有效性,及时向公司董
-2-
事会或其他被授权的议事机制汇报相关情况;
(五)检查公司是否具有《证券市场资信评级管理办法》
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级
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包括具有3年以上资信评级业务
经验的评级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的评级从业人员不少于3人;
(六)提供合规咨询、意见和建议;
(七)撰写合规检查报告;
(八)管理合规工作档案;
(九)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进行知
识更新;
(十)其他与合规相关的工作。
第十条合规人员应当熟悉法律、法规及准则,具备
监管部门所要求的资格,并无违反执业操守行为与不良诚
信记录。
第十一条合规人员履行职责,应恪守独立、客观、
公正的原则。
第十二条合规人员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利用
合规工作中所知悉的非公开信息牟取私利。
第十三条公司为合规人员的职责履行提供以下保
障:
(一)公司应保障合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的独立
-3-
性,保障合规人员能够充分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情权与调查
权。合规人员有权参与同其履行职责有关的证券评级项目实
施过程、参加或列席与其履行职责有关的会议、调阅有关业
务档案、相关资料及文件,以及要求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