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律责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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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本法规定的法律责任主要有: 规章制度方面 劳动合同方面:文本、签订、试用期、解除或终止等 劳动报酬、经济补偿方面 劳动方面:暴力手段强迫劳动、限制人身自由、危及劳动者安全、劳动条件恶劣等 招用职工方面(扣押证件、担保、收取财物、已有劳动关系) 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方面 承包经营方面 劳务派遣方面 劳动者方面:违法解除合同、违反保密或竞业限制约定 一、关于规章制度 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几点启示: 一是本条仅限于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事项。有关其他事项的规章制度的制定,若完全属于用人单位的经营自主权的范围,则可不遵守本法第四条的规定。 二是内容要合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合同法等。包括:劳动安全卫生、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工资等。 三是程序要合法: 1、应当经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2、在规章实施过程中,尊重工会和劳动者提出的意见,通过协商修改完善。 3、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应当公示或告知劳动者。 关于整改、处罚、赔偿 关于责令改正:不是行政处罚,但不执行整改指令将受处罚。 关于警告:是行政处罚,在处罚种类中属较轻一种。 关于赔偿责任:《民法通则》第119条、第120条。“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包括人身伤害的和财产损失的两种,要给予赔偿。 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除了要求物质赔偿外,还可要求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关于精神赔偿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3月8日发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可请求: 第一,自然人因人格权利(健康权、名誉权、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权)遭受非法侵害时; 第二,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利益的; 第三,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近亲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的,监护人有权。 二、关于劳动合同 在本法中关于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最多,涉及以下情形: 合同未载明必备条款、未将合同交劳动者 未订立书面合同、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违法约定试用期 合同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 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 未出具解除或终止合同书面证明 共涉及第81条、82条、83条、86条、87条、89条。 (一)合同未载明必备条款、未将合同交劳动者的责任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未订立书面合同、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责任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不签书面合同超过1月不满1年,就要承担责任,包括三层含义 一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1月内必须签订; 二是必须签订书面合同,1月内订立的是口头合同,违法,同样要承担责任; 三是未满1年的,承担每月2倍的工资。 另外,超过1年未签,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适用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同样要承担2倍工资的责任。 案 例 张某于2008年1月5日到某公司工作,约定工资每月1000元,如果到了当年3月5日,该公司还没有与张某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则该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该公司共需支付张某多少工资? 案 例 李某于2007年5月8日进入某企业工作,该企业没有与李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到了2008年8月8日,劳动者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该企业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要求该企业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并支付2倍工资。 该企业应当从什么时间支付劳动者2倍工资? (三)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责任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 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几个问题 1、签订1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是多少? 2、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劳动者还未履行的,单位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3、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劳动者已履行,但未超过法定试用期的,单位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4、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劳动者已履行,并超过法定试用期的,单位应支付赔偿金,是否还支付工资? 本条主要是针对第19条有关试用期做的规定,三层含义: 1、对于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劳动者还未履行的,责令改正,不支付赔偿金;已履行,要责令改正,按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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