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代理联运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doc
编号:_____________
网络游戏代理联运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法定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络人: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络人:
鉴于:
甲方是[某网络游戏]唯一设计、开发、制作人,完全拥有[网络游戏]全部版权以及其她相关权利,包含但不限于该款游戏相关商标注册申请权、商标使用权、软件著作权等,甲方有权授权乙方非独家代理运行本协议约定之《网络游戏》网页游戏。
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依法成立和存续、关键从事网络游戏运行企业,关键为用户提供基于互联网网络游戏娱乐服务,乙方含有依据中国法律法规代理运行本协议约定之《网络游戏》网页游戏所需全部资质。
甲乙双方同意利用其各自人力、技术和信息等优势,在本协议期间内,就网络游戏[网络游戏]运行进行合作。
基于以上情形,甲乙双方依据《中国协议法》及其她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双方代理合作《网络游戏》网页游戏之事宜达成下列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定义和解释
除有尤其说明者外,本协议中用语相关定义与释义以下:
[网络游戏]
指甲方作为产品开发商或正当授权运行商网络游戏(下称“[网游]”),包含[网络游戏]现有版本、未来升级版本。
甲方网站
指甲方负责建设、维护网址为:和等相关互联网网站。
乙方网站
指甲方拥有并有权经营、用于向最终用户提供内容服务、网址中包含和互联网网站。
运行
运行是指向最终用户提供游戏使用服务并收取服务费行为,包含但不限于:安装、运行和使用游戏服务器端软件,并授权用户运行和使用游戏软件,向用户提供用户服务和技术支持,发行并销售游戏相关产品等。
游戏服务产品
指最终用户能够用来获取游戏服务多种形式游戏卡(比如某网游)。
月平均同时在线人数
双方将在每小时固定时间统计一次当初在甲方为本合作专设服务器上[最高]在线人数,将每小时在线人数相加再除以二十四小时,得到天天平均在线人数,再将一个月内天天平均在线人数相加除以当月天数,得到每个月平均在线人数。但产品例行维护日同时在线人数不计入月平均同时在线人数统计。
游戏BUG
指游戏系统本身产生BUG,造成超出30%用户不能正常进行游戏过程,或者登陆游戏,会造成玩家大量投诉,会影响到游戏收入。
运行收入
指利用乙方网站及推广/渠道,经过向其最终用户提供获取本协议向下约定服务而取得全部游戏收入,包含但不限于乙方最终用户使用乙方虚拟货币兑换成甲方游戏虚拟货币等方法转化为游戏账号游戏时间或其她增值服务。但不管怎样,该收入不包含非游戏使用收入。
本协议中,甲乙双方将依据双方虚拟货币兑换数量及第2.7条约定之内容,计算运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