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ICS03.100.01
CCSA01
61
陕西省地方标准
DB61/TXXXX—XXXX
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规范
Constructionspecificationoftradesecretprotectionsystem
(征求意见稿)
(本草案完成时间:2022年3月1日)
在提交反馈意见时,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
XXXX-XX-XX发布-XX-XX实施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61/TXXXX—XXXX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西安信安保密技术研究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西安信安保密技术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九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石梁、陈富军、卢海燕、齐效贤、白雄飞、王富军、吕永宏、王晓旭、唐晓梅。
II
DB61/TXXXX—XXXX
引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
等商业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资产,事关企业生存发展。在全透明的信息化时代,谁不重视自身
商业秘密保护,谁就会付出惨痛代价,甚至导致企业生存危机。
本文件旨在帮助拥有商业秘密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建立完备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防止商业秘密
泄露或掌握核心重要商业秘密的人才流失给组织造成损失,或者商业秘密泄露造成损失后能够有效寻求
法律救济。
III
DB61/TXXXX—XXXX
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规范
1适用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完备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规范,规定了体系各组成部分实现的具体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所有拥有商业秘密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注:本文件不适用于国家秘密的保护,企业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中属于国家秘密范围的,必须依法
按照国家秘密进行保护。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权利人obligee
依法对商业秘密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来源:《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第九条]
注:本文件适用的权利人主要指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3.2
商业秘密tradesecret
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来源: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九条②《商业秘密保护规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第